「佛乘盃」棋王賽暨2010年廣州亞運會國手選拔賽
一、宗 旨:
為推廣全國象棋風氣,以棋會友增進象棋技藝,提昇象棋之優良水準,遴選男子組二名及女子組一名國手,代表我國參加亞運會,為國爭光

二、指導單位:
行政院體育委員會

三、主辦單位:
財團法人佛乘世界文教基金會 中華民國象棋協會

四、協辦單位:
緣道觀音廟

五、贊助單位:
香華天股份有限公司

六、選手遴選:
(一)初賽:
A.男子組
1、日期:99年5月29日、30日兩天(上午九時起)
2、地點:台北縣三重市信義西街一號(信義公園內)
3、資格:凡具中華民國國籍者皆可報名
4、棋規/用時:每局自由時間30分,每走一步加30秒
5、賽制:採分組循環(視人數多寡,分四組或八組)
6、錄取:24名參加複賽
若分四組獎勵:第一、二名壹仟元、第三、四名捌佰元、第五、六名陸佰元。
若分八組獎勵:第一名壹仟元、第二名捌佰元、第三名陸佰元

B.女子組
1、日期、地點、資格(女性)、棋規/用時,同男子組。
2、賽制:採一局制循環賽(依人數多寡,輪次有所變動)
3、錄取:3名進入決賽
第一名獎勵壹仟元、第二名獎勵捌佰元、第三名獎勵陸佰元

(二)男子組複賽:
1、日期:99年6月5日、6日二天(上午九時三十分起)
2、地點:台北縣淡水鎮安子內三號(緣道觀音廟)
3、資格:初賽前二十四名、第四屆佛乘盃第十一名至二十名、亞運第一波選拔選手、去年全聯賽前八強(第四屆佛乘盃第二至十名直接進入準決賽)
4、棋規/用時: 採亞運規則,每局自由時間一小時,每走一步加30秒
5、賽制:採積分編排制共弈七輪
6、錄取前二十四名進入準決賽

(三)男子組準決賽:
1、日期:日期:6月12日、13日二天(上午九時三十分起)
2、地點:台北縣淡水鎮安子內三號(緣道觀音廟)
3、資格:複賽前二十四名及第四屆佛乘盃第二至十名
4、棋規/用時: 採亞運規則,每局自由時間一小時,每走一步加30秒
5、賽制:採積分編排制共弈七輪
6、錄取前十九名進入決賽(準決賽第二十名不進入決賽)

(四)決賽:
A.男子組
1、日期:99年6月19日、20日、26日、27日四天(上午九時起)
2、地點:台北縣淡水鎮安子內三號(緣道觀音廟)
3、資格:準決賽前十九名及第四屆佛乘盃冠軍吳貴臨(依據2009年11月2日中華民國象棋協會第三次選訓會會議決議)
4、棋規/用時:每局自由時間30分,每走一步加30秒
5、賽制:採分先二局雙敗淘汰制
6、辦法:準決賽前十九名及吳貴臨共分五組,每四人一組。吳貴臨 及準決賽第一至三名爭奪冠亞季殿軍,第四至七名爭五、六、七、八名,依此類推
7、獎勵:冠軍拾萬元、亞軍伍萬元、季軍參萬元、四至八名每人壹萬元、九至二十名每人參仟元
8、國手:冠、亞軍取得亞運代表

B.女子組
1、日期:準決賽6月20日一天、決賽6月26日、6月27日兩天
2、地點、棋規/用時,同男子組
3、資格:初賽前三名,第一波亞運培訓入圍選手五名
4、賽制:準決賽分兩組循環制,取各組前二名於決賽交叉對弈分先兩局(分組第一可決定先後手),勝者爭奪冠亞軍,冠軍者取得亞運代表權
5、獎勵:冠軍貳萬元,亞軍壹萬元

(五)總集訓:
1、取得代表權選手須參加亞運總集訓
2、若無法代表參加亞運比賽,則依序由次佳名次遞補
3、高懿屏直接由協會徵召為本屆廣州亞運女子組國手

七、初賽報名辦法:
請寫明姓名、生日、住址、電話、棋力
(一)、傳真至(02)8972-6078中華民國象棋協會 林益世秘書長收
(二)、郵寄至台北縣三重市重新路一段34號4樓,中華民國象棋協會 林益世收
(三)、電話確認:0956-193519
(四)、截止日期:99年5月28日止
(五)、報到時間:初賽早上八點二十分
(六)、報名費500元(現場繳交)
(七)、大會供應午餐及茶水
(八)、請於6/5(六)複賽時務必攜帶身份証影本及印章,以利獎金發放作業。

八、複賽、準決賽、決賽選手注意事項:
(一)、報到時間:
當日早上八點三十分

(二)、交通:
1. 自行開車:沿二省道(登輝大道)約於指標11公里處(淡金公路三段)過中油加油站右轉,沿途即有指標,備有免費停車場。
地址:臺北縣淡水鎮安子內3號 電話:(02)2626-9242
2. 地圖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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